根据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基地(一期工程)”]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车路6号,总占地面积约1212.8亩。基地(一期工程)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车体厂房、涂装厂房、组装厂房、整列调试厂房、单车调试厂房、动调试验线、三级修检查库、洗车库、三级修库、解体厂房、转向架厂房、物料周转厂房等;辅助工程包括油漆库、降压站、牵引变电所、天然气调压站、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动力、暖通、电气等配套设施。一期工程建成后,城际动车组装配能力为400辆/年,维修规模为三级修90列/年、四级修45列/年、五级修45列/年。基地(一期工程)总投资18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4.4万元。
基地(一期工程)分二个阶段建设,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为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实际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车体厂房、涂装厂房、组装厂房、整列调试厂房、单车调试厂房、动调试验线、转向架厂房等;辅助工程包括危险品库(油漆库)、降压站、牵引变电所、天然气调压站、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动力、暖通、电气等配套设施。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产规模为年制造城际动车组400辆。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处理设施
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绿巨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设一套废水总处理量为 480m3/d 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流程为:废水→格栅→集水井→气浮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消毒→纤维球过滤器→排放,废水处理设施配套了中水回用设施,纤维球过滤单元之后增加了超滤处理系统,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厂区绿化。污水处理站分三期建设,现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已建成运行,废水处理量为160 m3/d(10m3/h),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江门水道。
(二)废气处理设施
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气、含尘废气、燃烧废气和喷漆废气。焊接烟气:采用焊机自带的烟气捕集手臂的移动式焊接净化机组,直接从焊接工作点附近捕集烟气,处理后排放在车体厂房;车体厂房内空气经引风机送入 8 套除尘器再处理后,部分空气循环进入车体厂房,其余部分经16 条烟囱排放;含尘废气:经滤芯式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燃烧废气:喷烘漆室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喷漆废气: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噪声为加工设备、空压机、泵类等噪声、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等。项目在设备布置上,对有强噪音的车间,采用密闭形式,不设门窗或设隔声玻璃门窗;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音小的设备。
(四)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碳、废油漆桶、有机溶剂废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废铝合金、废零件等一般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废过滤棉、废油漆桶、有机溶剂废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厂区试生产以来产生的废活性碳全都暂存在厂区内,未进行转移处理;危险废物已设置了临时贮存场所;一般废弃物由废品回收加工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了《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新会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407052015036)。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在污水处理站设置了4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事故池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六)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厂区设置了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区等相应规范的标识,均按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七)清洁生审核情况
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15年12月8日由广东绿巨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5第AA08002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内含污染物pH、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SS、LAS 等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三)废气
项目车体厂房焊接烟尘废气、喷砂室粉尘废气经治理设施后,外排污染物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腻子台位废气、地板布、窗台粘接台位废气经过治理设施后,外排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喷烘漆室有机废气经过治理设施后,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烘干工序燃烧废气烟气黑度排放限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噪声
项目的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的要求。现阶段夜间不进行生产,未进行夜间噪声监测。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经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为0.18吨,符合粤环审[2010]290号的要求。
(六)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交由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铝合金、废机车零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宏达废品回收加工场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公众调查
66%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满意,34%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基本满意,无反对该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工作。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512369,3502007
传 真:3502023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