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平市佰瑞恩建材原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恩平市环境保护局对恩平市佰瑞恩建材原料有限公司年产硅酸钠8万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恩平市佰瑞恩建材原料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恩平市横陂镇虾山村委会北侧的地块,兴建厂房并从事硅酸钠生产。项目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 20418 平方米,建筑面积11430 平方米,主要设备有 14m3反应釜6 台、 150立方液碱储罐2个、500立方硅酸钠储罐1个、800立方硅酸钠储罐1个、 1 台 6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等。该项目以烧碱、片碱、石英砂等为原材料,一期工程年产硅酸钠3万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3年4月编制了《恩平市佰瑞恩建材原料有限公司年产硅酸钠8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江环审[2013]186号)。
(一)废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料生产,不外排;现阶段生活废水中厨房废水经自建物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和其他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废水收集池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6t/h燃生物质锅炉废气和工艺废气。锅炉废气经配套建设的一套“布袋除尘+麻石水幕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米烟囱排放;工艺废气:原材料通过粉碎设备破碎,因原材料含湿量较大,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包括锅炉、反应釜、配料罐、过滤机、粉碎机等,通过采取生产设备放于室内、合理布局、厂房墙体阻挡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灰渣、滤渣和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锅炉燃烧和废气处理灰渣交由附近建材厂回收利用;过滤和生产废水沉淀产生的沉渣以回砂的形式回用,不能回用的交由建材厂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编制了《恩平市佰瑞恩建材原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恩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407852015005)。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江站(项目)字2015第AA04003号]表明:
(一)废水
项目位于厂门口的雨水渠排放口外排废水中内含污染物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LAS等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
项目中6t/h 燃生物质锅炉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气黑度各时段浓度均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 A区新建燃煤锅炉标准”中燃气锅炉的标准要求;厂界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外排污染物中臭气浓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的要求;食堂厨房油烟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的厂界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锅炉燃烧和废气处理灰渣交由附近建材厂回收利用;过滤和生产废水沉淀产生的沉渣以回砂的形式回用,不能回用的交由建材厂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经核算,废气中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41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1.75吨、烟尘年排放量为0.60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江环审[2013]186号)的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
在调查范围内,84%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满意,16%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为基本满意,无反对该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工作。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5月31日至6月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21
传 真:0750-3502023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