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美科长信表面处理技术(江门)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保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优美科长信表面处理技术(江门)有限公司租用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东礼东二路73号(礼乐武东十八围地段)的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研发楼三楼建设实验室。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370平方米,建设电镀实验线2条,主要实验内容为对客户提供的金属材料样品进行化学分析、金相测试、表面测试、电镀液功能测试,分析其成分、组成、性能等。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5]119号)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6第BB06012号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水:项目产生的器皿和样品等洗涤废水废水经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pH值、CODcr、悬浮物、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石油类、六价铬、总铬、总汞、总砷、总镉、总镍、总铅、总铜、总锌等监测因子浓度及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项目酸雾废气经过处理塔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硫酸雾、氯化氢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溶剂、废试剂、废槽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3月24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502048
传 真:3502048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