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保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汽车线束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位于江门市高新区云沁路86号2幢,占地面积45254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8548平方米,从事汽车线束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汽车束约150万套,主要包括车身线束、机舱线束总成、蓄电池线束总成、仪表板及控制台线束总成和门线束总成等。主要生产设备有:全自动切线剥皮压接机38台、手动切线剥皮机21台、绞合线机25台、超声波焊接机47台、超声波端子焊接机6台、热缩管机29台、备用柴油发电机2台。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6]174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员工的办公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和周转箱清洗水排入市政管网。项目点锡工序废气经焊锡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约15米的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包装废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6第BB12028号]表明:
(一)废气:项目点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厂界外排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外排废气污染物中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新建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噪声: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包装废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4月11日至4月1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502046
传 真:3502046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