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实习生/许倩影) 截至9月18日15时,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我市交办投诉举报案件351件(其中重点案件22件),已办结96件,办结率为27.4%。
无名喷漆厂废气直排
有群众举报称,蓬江区荷塘镇东堤三路马滘桥红绿灯鑫路照明内喷漆厂不定时偷排废气和污水。收到交办案件后,蓬江区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鑫路照明内喷漆厂”为一间无名玻璃喷漆厂,位于蓬江区荷塘镇霞村鑫路照明厂内厂房,主要生产设备为喷漆台3个(2个正在使用)。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未经处理通过烟囱直接外排,现场无负责人在场,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审批文件。
蓬江区环保局现场对该厂张贴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企业负责人及时配合协助调查。该厂生产电源已被查封,现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目前,该案已办结。蓬江区环保局将定期对该厂进行复查,如发现擅自恢复生产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
有群众投诉称,鹤山市雅瑶马头咀一猪场将猪粪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涌。收到交办案件后,鹤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紧开展了查处和落实整改。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猪场为鹤山市雅瑶镇乐悠悠农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存栏量约700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沼气池后排入水塘。执法人员现场对外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场外排废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针对该场外排废水超标的行为,鹤山市环保局拟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因该场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该场经营者正着手进行清栏搬迁。
目前,该案已办结。鹤山市环保局、雅瑶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场的监督管理,确保该场停产搬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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