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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注销,需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06 16:53:0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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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辐射工作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其中,办理注销前,需将核技术项目安全处置,并取得有关处理文件(如放射源收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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