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球形氢氧化镍项目及硫酸镍溶液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45 传 真:0750-3502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球形氢氧化镍项目及硫酸镍溶液生产项目变更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武东工业园礼东二路73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变更调整为:(1)球镍项目:取消加镉球形氢氧化镍产品生产,保留加锌球形氢氧化镍和覆钴球形氢氧化镍生产,生产规模为球形氢氧化镍1万吨/年,硫酸镍溶液1万吨/年(其中约0.3万吨/年作为中间产品供应球镍产品生产)。(2)硫酸镍项目:取消电积镍、电积钴和铜盐生产工序,产出镍产品(包括硫酸镍、氯化镍,以总镍计)1 万吨、钴盐(硫酸钴,以总钴计)0.2 万吨、电积铜 0.2 万吨以及锌产品、锰产品、锂产品、镁产品、钠盐、铝箔、氢氧化铌等副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排入礼乐河。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礼乐河。(2)废气:项目产生废气包括酸性废气、萃取有机废气、干燥粉尘、含氨废气、工艺粉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3)噪声: 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 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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