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十四五”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江门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根据2018年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与《江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2018年度黄茅海、广海湾、铜鼓湾、海宴、镇海湾、上下川等6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水质均未达到相应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主要污染因子均为无机氮。此外,江门市作为沿海城市,“十三五”以来海洋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继续推动江门市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必要开展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深入总结江门市“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系统梳理全市海洋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建设目标、战略任务和对策,不仅有利于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目标,也可以为江门市“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对促进江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发展形势分析
全面梳理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情况,初步判断城市海洋生态环境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包括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等。系统梳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包括现状经济与人口总量、“十四五”期间经济与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趋势预判。重点剖析对海洋生态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相关规划,明确其对海洋生态环境提出的总体目标以及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海洋生态质量提升、海洋灾害与风险防治、公众临海亲海、海洋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部署。从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着手,重点分析海岸带地区涉海空间安排,明确“十四五”期间涉海重大建设项目,初步判断“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增加的主要区域分布。通过SWOT分析,全面阐述城市海洋生态环境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明确城市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与重要生态敏感区关系,识别未来发展的环境制约因素等。
2、海洋生态环境基本特征
通过资料调研、座谈调研、现场调研、专家咨询、文献梳理等多种方式获取相关海洋生态环境的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特征、主要海湾及河口环境质量状况、入海河流与排口排污状况、生态环境现状、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情况、公众亲海空间现状、海洋生态灾害及环境风险防范现状等。
3、“十三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不足
系统梳理江门市“十三五”期间研究范围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从法律法规、规划引领、陆海统筹水污染治理、海洋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总结“十三五”期间有效的经验;从“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任务推进情况,分析预期目标和任务未完成的原因和存在的差距等。
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从海洋环境污染、典型生境与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态灾害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公共亲海空间与公众亲海需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等方面剖析所在海域是否存在以上突出问题,并分析造成突出问题的成因。
5、“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根据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省、市绿色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制定“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总目标。
从陆海统筹环境质量改善、蓝色海洋生态空间保护、亲海品质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风险防范应急能力加强、海洋绿色协调发展等方面制定目标指标体系。确定现状值,可分区明确2025年的目标值。
6、“十四五”海洋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结合地市实际,从陆海统筹环境质量改善、保护蓝色海洋生态空间、加强海洋生态灾害治理及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提升海洋城市亲海品质以及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等方面给出对策建议。
7、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对策建议
针对已筛选的重点海湾、主要河口特点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从陆海统筹环境质量改善、蓝色海洋生态空间保护、亲海品质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风险防范应急能力加强、海洋绿色协调发展等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措施及差异化对策建议。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
2、项目实施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区域。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1、总费用为人民币37.1万元(人民币叁拾柒万壹仟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资料收集、会议经费、专家评审、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副高职称不少于2人,至少有1人为正高职称(研究员、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5、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方面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各个投标人的资质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0年9月28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发至以下邮箱:jmhb-zlk@jiangmen.gov.cn;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750-3502012
邮箱:jmhb-zlk@jiangmen.gov.cn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
技术商务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