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旨在籍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建设绿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法治观念,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采购内容简要说明
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在市内选择一家工业园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现场设置普法展板、法律法规咨询摊位、主题有奖游戏,吸引企业员工积极参与。
二、采购内容具体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服务费用: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服务要求:
1.负责活动场地租赁与布置。场地为江门市内工业园区,场地区域在250平方米以上。展台面积大于10M*4.5M;普法展示区搭建面积大于10M*4.5M;现场需设置环保宣传互动体验区摊位2个以上,宣传展板6个以上,并负责策划设计互动游戏。
2.负责配备专业音响、灯光设备。
3.负责聘请专业主持人,准备活动启动杆、饮用水、活动纪念品等物料。
4.负责联系现场志愿者、落实启动仪式表演节目。
5.负责活动现场摄影、摄像工作,活动后剪辑一条2分钟以内的活动回顾宣传视频。
(四)服务期限:
2021年12月7日前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服务供应商应具有同类项目执行经验,并提供相关执行案例;
3.服务供应商应配备专业团队;
4.服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需求进行服务并确保人力、物力,依时完成服务和保证服务质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各个报价供应商的资质状况、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1年11月5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0750-3502039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伍小姐,0750-3988041
附件:
“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与法同行 共筑和谐”
江门市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项目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