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需采购2022年环境应急物资(化工类)代储备服务,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以代储备方式在合法固定场所储备一批化工类物资,并按环境应急要求负责将应急物资运达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地点和协助使用应急物资。服务商负责本项物资储备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具体内容有:
配备要求:
(1)应急物资类别及数量:盐酸(HCl)20吨、烧碱(NaOH)20吨、漂白水(NaClO)20吨。供应商应当确保常备上述数量的应急物资,保证应急物资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过期、不失效。
(2)常备专业运输车辆至少1辆,在特殊情况下按需增加专业运输车辆。
(3)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操作人员,操作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服务费用: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储备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服务期限:
服务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备协议》,并按协议要求进行服务。服务项目结束后对本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二、服务商的资质要求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成交服务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0750-3502021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伍小姐,0750-3988041,sthjj_cwk@163.com
附件:1、报价单
2、项目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项目评分表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