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一汇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一汇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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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一汇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一汇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A-05-a01、A-05-a02(东北角)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蓝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1289 ㎡,污水站总规模为2000 m³/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为 2000m³/d,收集的工业废水采用“预处理+纳米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混凝反应+斜板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棠下水质净化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其产生工段主要包括预处理工段、生化处理工段及污泥处理工段,恶臭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气、硫化氢等。本项目采用“生物喷淋塔”臭气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氨气和硫化氢排放速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准》(GB14554-93)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根据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特点,分别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厂内的危废仓,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仓中,定期卖给下可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办公区域,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结合本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中涉及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废气发生事故工况下排放、化学品泄漏、火灾事故、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导致的污水事故排放以及工业废水超标进入本项目,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导致的污水事故排放。建设单位应通过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综合管理措施和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等防范事故发生或降低损害程度。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几率将大为降低,当发生上述事故时采用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把事故的危害程度控制在可防控的范围,在此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应按照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合理设置车间布局,确保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有效可行。可以把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其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