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外资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下放外商投资备案管理业务和市外资十条(修订版)的宣传贯彻工作,12月26日下午,市商务局召开全市外商投资备案管理暨市外资十条(修订版)宣贯工作会议。市商务局投资管理科和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商务局副局长叶荣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工作,把此项业务接得住、管得好,提升外商投资者办理业务的便利度和获得感;要积极贯彻落实市外资十条(修订版),进一步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水平。
会上,市商务局投资管理科有关负责人分别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业务和市外资十条(修订版)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
【相关政策】
今年12月28日起,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业务将下放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实施和管理。该项业务下放之后,外商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可选择在所在市(区)就近办理,便利度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