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42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用途(外资奖励项目)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3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对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利用外资奖励资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商务资函〔2019〕63号)以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9〕87号,见附件1)有关文件精神,经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核定江门市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共7天)。
联系方式:江门市商务局(投资管理科),电话:0750-3380262。
附件:1. 江商务资管2019053号附件1——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2. 江商务资管2019053号附件2——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外资奖励项目)江门市奖励计划.xls
江门市商务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