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市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单一窗口”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为保障平台正常运营,更好地服务相关企业,推动江门跨境电商业态的健康发展,现向社会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日常运维和管理平台应用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确保电商企业申报数据、部门审验结果按流程要求及时传输,做到准确、及时和安全,保证平台可靠、高效、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2.为外贸企业提供“单一窗口”服务,与跨境电子商务主要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一次申报、信息共享,提高通关效率。
3.为联检部门提供便利,通过统一的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数据对接,实现电子口岸与企业有效连接、有效监管、便利通关。
4.根据数据对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总结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概况、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按月汇总提交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5.利用丰富的外贸行业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6. 向电商企业宣传推广平台和实操培训。
(二)服务期限。
服务合同期限12个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数据和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应具有运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具有二年以上运营同类型平台的工作经验。
(三)服务商应与区域内相关监管部门、应用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采购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服务商报价时需提供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二)资料提交。有意向的服务商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通过邮递方式提交,提交时间以快递交运时间为准),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2019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月度报告样本。
7.根据服务内容4而承诺增加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说明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投标服务商须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择优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接收文件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0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1801
特此通告。
附件:江商务服贸2020075号附件——项目招标综合评审表.doc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