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1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定于2014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分三期在广州琶洲新馆举行。
第一期参展时间为10月15日-19日;第二期为10月23日-27日;第三期为10月31日-11月4日。换展期分别为10月20日-22日和10月28日-30日。具体筹展、参展及撤展时间安排请认真阅读《第11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下称《参展手册》,可在广交会网站http://www.cantonfair.org.cn首页下载)。
为做好本届广交会的筹备和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届广交会的筹备、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第116届广交会江门交易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我市参展的各项工作。
组长:周文局长,副组长兼领队:李炳均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对外贸易发展科,具体筹备工作由江门国际商会、江门市出口产品创意设计协会和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承办。
办公室电话:3507352、3507382;传真:3501809。
二、摊位分配
参展企业的摊位数量及展位位置安排请自行登录易捷通系统查询。展区展位图可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参展商指引”中的“第116届广交会展位图纸”)上查询。
三、客商邀请、布展
(一)客商邀请
境外采购商可以登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上的采购商电子服务平台(best)进行在线登记申请。外贸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后,将向符合条件的采购商直接发出邀请函。同时,采购商还可在此平台提前申请首张免费进馆证,以节约与会时现场排队办理证件的时间。
为协助参展企业增进与境外客商的沟通和互动,外贸中心在官方网站的“参展易捷通”设立了“邀请客户”栏目。参展企业可通过此栏目向境外客商群发电子邀请邮件,实现对采购商有针对性的邀请。受邀境外采购商可凭收到的邀请邮件免费办理首张进馆证件,但该邀请邮件不等同于广交会正式邀请函。如需向境外采购商介绍广交会与会程序和最新情况,可参考广交会官方网站的《采购商指引》。
对部分国家的采购商,外贸中心只寄发重要通知单,他们可凭通知单免费办理首张进馆证件,但不能用于申请来华签证。请参展企业按我国外交部有关规定协助这部分采购商申请来华签证。
(二)布展
特装摊位的装修,由参展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展览公司装修,特装要求详见《参展手册》。有资质的展览公司名单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查询www.cantonfair.org.cn。为减少资源与能源消耗,本届广交会将推行绿色特装布展和撤展,请各企业积极配合(详细信息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查询)。
标准摊位装修工作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大会对116届广交会一般性标准展位拟提供3个配置方案供企业选择,如果参展企业在此3个方案以外提出改装要求,展位配置费用一律不予减退。标准摊位改装摊位的(不得拆除楣板),请按《参展手册》的要求,按时向外贸中心申请改装(要求、格式参见《参展手册》中的标摊改装申报部分)。
特装和标摊简装图纸报广交会审图组审批的截止时间第一期须在9月30日前报图;第二、三期须在10月10日前报图(指上传到广交会审图系统时间)。
标准展位改装受理截止时间第一期须在10月14日上午10点前提出申报;第二、三期须在10月30日上午10点前提出申报。
参展展品布置工作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四、证件管理
(一)上届已在我市分团办ic证、本届仍需按证件原身份参会的人员,原证件经注册登记后可继续使用,注册登记手续与新办证申请相同。若参会人员的身份或单位或职务与原所持证件不同的,按大会规定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
(二)属我市分团与会人员持有合法ic卡证件但未经登记注册的,视为违规使用证件,将被拒绝进馆、没收证件和记录在案。对此类人员,我团将不予领回证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大会规定ic卡证件原则上不能补办,请参会人员务必保管好证件,谨防丢失。
(四)凡发现变卖、转借、涂改的证件,一律没收,不予返还,并记录在案,视违规情况停止一届或多届违规人员的办证资格。
五、费用
参展企业需缴交的费用主要有:
(一)摊位费
(二)住宿费
凡申请入住新世界大酒店的企业请自行按收费表累计应交费用(2650元/期/标间),按时缴纳。由于客房供应较紧,我市分团将根据交费情况,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安排住宿。
以上费用具体收取办法详见江门国际商会等的收费通知。
六、广告宣传
为扩大江门出口区域品牌的知名度,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借助广交会的各个宣传渠道宣传我市参展支柱产业,如《广交会会刊》、人行天桥灯箱广告、户外立柱画广告和展位布帘等,具体工作由商协会承办,企业需交纳一定的费用。《关于组织我市参展企业参加116届广交会宣传计划的通知》已经放在我局的官方网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报名参加,详情可上我局网站(www.jmwjm.gov.cn)查阅。
七、参展要求
为保证我市参展116届广交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展企业必须组织本企业及联营单位参展人员认真学习《参展手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摊位管理,严禁非法倒卖
展会期间商务部、商会等有关部门每天都会派出检查组对展位进行严格的交叉检查。为此,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进行自查、整改。我工作人员在展前、展中也会对展位进行认真检查,一旦发现有倒卖嫌疑,将向其发出《江门市参展企业涉嫌违规通知书》(样本见附件2),并视具体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二)精心组织,提高参展水平
各参展企业的领导要亲自参与和组织广交会参展工作,精心布展,选派懂外语、精业务的同志参加洽谈;筛选高质量、有特色、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参展,力争多成交。
(三)责任到人
每个摊位要指定1名摊位负责人录入易捷通系统,全面负责摊位的洽谈、保卫、消防等各项工作;向各级检查组汇报本企业摊位使用情况;每日及时向我工作人员上报《日成交表》、反映情况。
(四)严格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
凡有联营的企业必须携带“联营协议”参展,且联营企业必须是江门属地企业,如发现联营企业非江门属地企业,我团将做出相应处置。各企业要严格按《参展手册》的规定携带展品资料(包括展品参展协议书及商标、专利等合法权利证书),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凡在参展期间接到大会投诉站投诉通知书的,请即与我团“展位管理组”工作人员联系,并速到投诉站了解情况,以争取时间进行申诉。另外,凡是投诉涉嫌侵权的企业是本市企业的,请先向我工作人员汇报,由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情况属实的,我局将参照大会相关的处罚办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泄密、防人身伤害。严禁在展馆内吸烟,严禁将进馆证转借别人使用。
(五)做好卫生保障工作
参展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呕吐、腹泻或其它不适症状时,要立即报告我市分团,并及时到就近医院检查、治疗。
10月12日,我市分团工作人员将入住新世界大酒店办公,联系电话:020-81099888转江门交易团办公室,交易团其它广州联系方法见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表(附件5)。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3.贸发2014050附件3——展位退出和准入管理办法.doc
4.《2014年秋交会缴费明细表》
广东省交易团江门市分团
(代 章)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