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扶持管理办法》(江商务电商〔2017〕12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推荐了一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申报项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现根据评审结果,将2017年江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10日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0号,电话:3507332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