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为进一步检验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工作质量和成效,综合考核各市(区)清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派出七个检查小组,分别到各市(区)开展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检查小组由市经普办各专业组主要负责人、各专业业务骨干、市经普办工作人员及各市(区)经普办业务骨干组成。抽查工作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开展,主要做法是:一是随机抽取普查小区不少于100份的原始清查表,检查清查表的漏填错填、漏录错录情况;二是对有行政记录但经过再次清查后仍然无法查找到的单位(个体)进行实地检查;三是随机抽取普查小区,现场入户询问普查对象“普查员是否真实上门”“是否自主填写”“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等。
检查后,市经普办对质量抽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评估各市(区)清查工作质量,完成了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报告。完成这次质量抽查,是经济普查方案规定动作,也是必须完成的阶段性任务。这次质量抽查成果,将对完善下阶段正式普查工作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江门市经普办 黄咏欣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