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的方法和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比较频繁,给人口普查登记信息带来各种各样的困难,出国、旅游、外出打工、外地上大学迁移户口等,各种情况都会出现。对此,《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都有具体的解决办法。
一、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相同的人员,在现住地(也是户口登记地)进行登记。
二、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登记外,还需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这主要是为了可以更准确地定义普查对象属于哪个区域的常住人口。
三、在普查时点,由于临时出差、旅游等原因未在家中居住的人员,应在家庭居住地登记。
四、对于户口待定人员,要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五、对于居无定所的人员,在普查标准时点的居住地进行登记。
六、对于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外的普查对象,由其出国前户口登记地的家庭户或集体户申报登记。
七、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需要在现住地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