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构建“大招商”格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用好市场化、专业化招商资源,我局计划委托省级商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招商引资服务,拟采购第三方承办服务,协助我市挖掘项目线索、组织推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协同”的招商合力,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户江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招商引资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提供有效投资意向信息
全年提供不少于30条有效投资意向信息,且须符合我市产业招商方向(智能装备、新能源、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慧农机)。每条信息应包含:企业名称、计划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投资板块、对接关键人、落地诉求等核心要素,并协助我市与意向企业开展对接。
2.组织招商推广或考察对接活动
在省会城市或我市举办1场招商推介会,或组织不少于30家(分2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组团来我市实地考察、座谈,并负责做好考察期间统筹安排。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经省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商协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0000元。
(二)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7:00止。
(二)请有意报名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资料(一式三份)送至江门市投资促进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第三层)。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2.服务商简介;
3.承包本次服务的方案及报价单;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资源等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其他第三方信用报告(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
7.其他相关材料。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实施方案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江门市投资促进局投资推广科,联系人:马小姐,电话:0750-3507945。
特此通告。
附件 江门市投资促进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招商引资服务项目采购评审表.docx
江门市投资促进局
2026年6月9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