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强华东区域招商阵地,积极承接华东地区产业布局江门,拟采购华东地区专业第三方机构服务,合作开展招商资源对接、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名称
华东地区招商引资委托服务
(二)主要服务事项
1.积极挖掘高质量的企业资源,筛选符合江门产业定位的优质企业,按要求完成20条有效招商项目线索收集、梳理及初步研判,协助对接目标企业、组织实地考察等。
2.乙方邀请甲方参与由乙方主办或协办、且符合江门市产业发展定位的论坛、年会及产业交流类活动不少于1场;同时依托该活动,协助甲方开展相关招商宣传及推介工作。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元。
(二)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7:00止。
(二)请有意报名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资料(一式二份)送至江门市投资促进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第三层)。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2.服务商简介。
3.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资源等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其他第三方信用报告(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实施方案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江门市投资促进局,联系人:魏先生,电话:0750-3507947。
特此通告。
附件 江门市投资促进局华东地区招商引资委托服务项目评审表.docx
江门市投资促进局
2026年6月9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