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起,
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重点企业有奖励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门市推动重点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意见》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我市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给予解决诉求、人才、用地和融资等政策支持,并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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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全天禁行黑烟车,违者扣罚!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的通告》自2020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予处罚和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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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投标有新规定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细则》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该细则明确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备案、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招标投标的专家管理、违法行为处理及信用评价使用,规范了招标投标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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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农村房屋领证了吗?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加快处理江门市市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主要对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的农村房和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法。1997年8月26日到2019年12月31日扩建、改建、拆建等的房屋可按照规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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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
养育标准提高了
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调整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方案》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从2020年起,全市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分别提高至2200元/人/月和1800元/人/月,2021年将统一提高至2373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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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保”保费扶持资金政策延期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保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自2020年8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年12月31日止。为确保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能享受保费补助,特对原政策细则进行修改和延长,对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通过“政银保”项目融资并缴纳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的企业,在按期结清本息后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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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请留意
“政银保”融资项目方案有新变化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自2020年8月25日起实行,有效期三年。该融资项目主要支持对象为向合作银行申请“政银保”信贷业务的中小型企业,单笔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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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