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美术馆〔中国侨都(江门)华侨华人美术馆、李铁夫美术馆、江门市图片社〕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院士路五邑华侨广场,建筑总面积超32000平方米,其中展馆面积超12000平方米,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雅美术服务的公益一类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是一座功能健全、设施先进、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广东省二级美术馆”;具备艺术展览、作品典藏、美术创作、学术研究、美术欣赏、公共教育、文旅宣传、对外交流、艺术摄影以及对外交流等多种职责和功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切实行动策划和设计具备江门特色的精品艺术展览,积极参与我市“侨都赋能”工程,实现公共艺术文化空间的创新发展和创造活化,着力提升江门城市文化品位,持续推出具有品牌影响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展览,全力推动江门地区公共艺术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市财政有关年度预算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2025年度江门市美术馆专业艺术展览,江门市美术馆将择优确定展览活动方案并实施。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江门市美术馆专业艺术展览展览地点:江门市美术馆1、2、5、6四个展厅(按需选用)
1、普通告知型展览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学术性展览看规模议定(自筹类无上限)。
1、申报的展览项目落实推进时需包括整体策划、主视觉及设计制作、撰稿、开幕仪式主持词、拍摄剪辑、宣传推广、经费预算、档案整理以及展览场地对接、安保措施等,方案(申请扶持类)总经费预算不超过活动金额预算。2、申报的展览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内容切实可行,具有可执行性,注重宣传推广,充分体现当下社会建设发展的进程、人文湾区的凝聚力、江门侨都特色等。3、原则上,申报的展览项目中的参展艺术家,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2)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学会会员、中国油画学会会员、中国版画家协会会员等;(3)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及其他同等省级美术家协会会员;(4)广东省青年美术家协会会员,及其他同等省级青年美术家协会会员;(5)广东省中国画学会会员,及其他同等省级中国画学会会员;(6)大学(指能发专科学历以上的我市高等院校)副高及以上教授。4、如申报的展览项目中的参展艺术家为高校学生或未成年人,则策展人或推荐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中的其中一项。江门市美术馆将根据申报单位(公司、机构、个人)提交的展览项目方案,从单位(公司、机构、个人)情况、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定择优。通过评定择优的2024年度的展览项目,需于2023年12月30日前,签署合作意向书;通过评定择优的2025年度的展览项目,需于2024年12月30日前,签署合作意向书。否则视为放弃在该年度间与江门市美术馆的展览合作。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1、2024年度的展览项目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
2、2025年度的展览项目即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截止。
3、参选单位如需进行实地测量,请于2023年12月1日(周五)、2024年3月1日(周五)9:00-10:30至江门市美术馆,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713338835。
江门市美术馆享有最终解释权。
2、申报单位(公司、机构、个人)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5、请申报单位(公司、机构、个人)将上述比选项目方案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0日(2024年度展览项目)或2024年9月22日(2025年度展览项目)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