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广旅体许字〔2020〕10号
江门市新金田酒店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8月12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经营娱乐场所延续申请。经审查,你公司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现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许可你公司继续经营娱乐场所。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名称:江门市新金田酒店有限公司
二、经营场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中心路15号
三、法定代表人:黄兆源
四、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五、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六、许可证编号:440700160004
请你公司严格遵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