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卫生健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医疗卫生监管新机制,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市卫生健康局主动作为,围绕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医疗卫生信用监管工作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事前承诺、事中履诺、事后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备案环节将管理相对人《信用承诺书》通过系统对接属地信用平台导入行政许可、备案系统,将履诺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医疗卫生信用信息评价分级结果与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等挂钩,形成信用监管工作闭环,全面落实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调整监管资源,有效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规范行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是强化信用归集、核查、修复重点环节信用工作机制。按照《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有效规范归集信用信息。落实《广东省信用核查管理办法(试行)》,在医疗卫生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招标、财政资金补助、日常监督管理、表彰奖励、国家工作人员招录等事项中,登录信用平台网站,核查行政管理相对人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切实执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引导管理相对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等平台,主动积极开展信用修复。
三是建立信用评价结果协同运用、联合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助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作用,加强与辖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并将年度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分级评价结果在门户网站或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推动建立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分级评价结果部门间联合运用机制。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累计建立医疗卫生信用管理信息893条,2024年共有641间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通过持续实施医疗卫生信用监管,机构依法执业、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有效提升,更好助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