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综合楼
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 编:529031
电子邮箱:jmbianban@163.com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5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根据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我局2015年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有14项共41子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纳入《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工作,我局根据《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部份事项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未进驻事项已提交相关部门,数据在完善办理中。2015年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的申请1515件,均按规定流程受理,办结151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制订《江门市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依法公示卫生许可有关事项,明确职权,落实责任,并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1+3”权责清单》规定的权限范围进行审批受理。在受理阶段,我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法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或补正的内容。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严格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对不予许可的申请,都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对所有符合规定的申请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审批和发放许可证,并尽量缩短时限,实施高效、廉洁、透明、便民、规范的行政许可措施。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在市行政总汇服务窗口设置了宣传资料架,放置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许可程序》、《办证指南》、《江门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等宣传资料、供申请人随时取阅。我局在卫生计生网、卫生监督信息网为群众提供卫生知识、卫生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实现了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结情况、监督投诉等全面公开。同时,开通了网上卫生许可信息查询系统、卫生许可证受理办证电话查询和手机短讯查询系统,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了工作质量。我局加强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公开的信息包括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取缔无证经营、非法行医信息、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卫生监督“黑名单”信息。每项信息根据其需公示的具体内容及期限进行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制定《江门市卫生计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做好相关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由市卫生计生局统一受理,一经接到举报,依法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同时,我局执法部门卫生监督所也制度了《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了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卫生监督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理。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回访等内部稽查工作,对新取得行政许可单位在三个月内进行抽查回访。2015年,开展行政许可回访共61件,回访结果显示,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主体合法、程序规范,符合许可法定条件,均按时办结,承办监督员服务意识好,没有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情况,没有收到有关卫生许可的投诉举报,得到群众和经营者的好评。
(五)实施效果情况。我局通过简政提速便民利民,不断优化窗口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一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个体户转型升级企业、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办理。三是提供 “一站式”的全程跟踪服务。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审批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如为群众提供短信提醒服务、开展微信预约服务等,不断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及时的“一站式”式高效服务。2015年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业务1515次,复核397户次及发出卫生许可证1221个,接受“六种行业”事项登记、网络审批及转送上报联审项目365户次,发送便民服务信息3600条。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差错率0%,群众满意率100%,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零投诉、零差错、零违纪”。2015年,我局卫生计生行政服务窗口被评为市“优秀服务窗口”。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执行机构,承担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计生和放射卫生等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编制不足,未能适应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的需要。
(二)江门市区“六种行业”选址并联审批过程,是行政许可审批的一种前置条件,容易出现如下两种情形。其一,按照选址并联审批规定,环保、消防、卫生、城建等部门须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某一部门超出5个工作日出具选址意见的情况,从而拖慢了其他部门接着办理行政许可的速度。其二,“六种行业”选址审批是一票否决制,但无证无照或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被选址联审否决后,往往继续开门经营。
三、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以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
(二)“六种行业”选址并联审批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5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意见的规定,为行政许可提速。
(三)在选址联审中持否定决定的部门,建议成为该经营者后续经营监管的主要部门,或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查处其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建议建立行政许可各部门联合查处、长效监管的联动机制。
附件:江门卫生计生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