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试点药店选点工作的意见
市社保局,蓬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江海区社会事务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购药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人社发〔2014〕600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签约药店申请条件
以 “合理布局、择优选定、质量优先、诚信服务、多方监督”为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申请签约药店:
(一)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为零售连锁企业。
(二)定点零售药店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特定病种范围内属医保支付的药品(含甲类、乙类西药和中成药,下同)备药不少于5个病种,且单病种备药率超过50%及以上。
(三)承诺对持有签约家庭医生特定病种门诊处方的参保人给予特定病种药品价格折扣优惠。
折扣优惠确定办法:以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最低标价的9折给予优惠,优惠后的价格高于广东省药品招标平台公布的中标价(以下简称中标价,中标价实行动态管理)的,以中标价进行销售。鼓励定点零售药店承诺更低折扣。
(四)承诺每个服务网点(门店)至少配备2名药师(含中药师,下同),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
(五)承诺提供诚信服务,自觉接受参保人、家庭医生及社会各方的监督,为参保人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
(六)承诺建立相应结算系统,实现与家庭医生联网实时结算,接受具备银联资质的第三方清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签约药店申请流程
符合以上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应于每年1月底前(2015年于5月1日前)由药店连锁企业统一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下同)提出申请。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相关资料初审,报送江门市签约药店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审核同意确定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执行。审核小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社保局和承保商业保险机构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家庭医生代表共9人组成。
三、签约药店确定办法
签约药店确定由审核小组根据本通知规定,按《江门市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要求,对照核实定点零售药店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情况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在得分分数超过80分以上的申请药店中择优确定签约药店。签约药店控制总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商定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首批签约药店不超过3家,今后视参保人需求情况,增加签约药店数量。
四、签约药店考核与退出机制
在对签约药店进行第三方审计的基础上,建立签约药店年度考核和退出机制。每年第一季度,由签约药店连锁企业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日常管理、第三方审计报告、违规举报等情况组织考核。将考核得分与签约药店的结算费用和资格管理相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签约药店资格。
附件:1.江门市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评分细则
2.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特定病种备药目录(仅用于计算备药率)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1:
江门市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
分数 |
|
一、社会形象及对当地的贡献影响力 |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获得国家和省各种荣誉名称或在药品经营企业信誉等级评定为A级的守信企业得5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江门纳税的得5分,不在江门纳税的不得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和纳税证明材料。) |
10 |
二、服务网点数量(辐射面) |
蓬江、江海两区申请纳入签约药店的服务网点(门店)数量在5家(含5家)以下得5分;6-10家得7分;11-15家得10分;16家以上得15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申请纳入签约药店服务网点名单。) |
15 |
三、备药情况(经营能力) |
定点零售药店在规定的5个特定病种中,医保范围内(含甲类、乙类西药和中成药,针剂除外)的备药率达到70%的得10分,附件2的10个病种中任一个病种备药率在70%(不含70%)-85%(含85%)之间的加一分,在85%以上的加两分,累计最多可以得20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备药情况目录。) |
20
|
四、提供服务便利性 |
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网点在家庭医生诊所服务片区范围内的,按每一家服务网点得2分,最多可得10分;提供上门送药服务的得5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每一服务网点具体地址、所在服务片区范围的家庭医生诊所名称,以及与最近家庭医生诊所之间的直线距离数据,提供上门送药服务书面承诺。) |
15 |
五、药师管理情况 |
签约药店每个服务点在岗药师要承诺审核每一张家庭医生处方,并严格按照家庭医生处方进行配药,确保签约药店出售的药物与处方开出的药物一致,并告知签约参保人用药注意事项,跟踪记录药物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并及时向家庭医生进行反馈得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每个服务点在岗药师的承诺书。) |
5 |
六、信息系统要求 |
配备符合医疗保险工作需求的信息系统软件设施得4分;配备符合医疗保险工作需求的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得4分;配备符合医疗保险工作网络需求设施得4分;配备医疗保险工作系统管理专人得3分;承诺建立相应结算系统,实现与家庭医生联网实时结算,接受具备银联资质的第三方清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得5分;以上情况未配备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信息系统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专人名单和承诺书。) |
20 |
七、社会责任心 |
承诺特定病种药品价格以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最低标价的9折给予优惠,优惠后的价格高于中标价的,以中标价进行销售的得5分,以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最低标价的8.5折给予优惠的加5分,承诺每个服务网点诚信服务,为参保人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得5分。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
15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