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2015〕131号
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
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属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卫函〔2015〕2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日
江卫〔2015〕131号
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
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属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卫函〔2015〕2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