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流动人口福音:现居住地可办电子婚育证明了
【导语】: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广东省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通知,江门市可办电子婚育证明吗?从12月起,居住在江门市的外省籍流动人口不用回原籍也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今后不用跑断腿啦。那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用途是什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呢?看过来…看过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何用
居住在江门市的外省籍流动人口,因务工、孩子办理入园入学、积分入户等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此前一直沿用的纸质婚育证明,需要流动人口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在,可以在居住地办理了,电子婚育证明反映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当前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件号码等11项内容,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
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
除此之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有这些作用:
①能证明你在一个地方有没有生育。
②领取生育保险的时候要用。
③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④可以在当地享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而不用再花费时间、路费回原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遇到什么困难还可以得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帮助。
⑤按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
这就是说,如果您不办证,会给您带来许多麻烦的啊。
办理流程简单
外省籍流动人口可携带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授权的镇级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打印即可。
办理对象
外省籍流动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过程方便又快捷
基层工作人员根据身份证信息登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信息能查询到并与现居住地掌握的情况一致的直接打印、盖章。
信息不符不用愁,受理人员帮分忧
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现居住地掌握情况有出入,以及当事人对查询到的信息不予认可等情况的,工作人员进行如下操作:
1.向当事人说明缓办原因;
2.记录下当事人联系信息;
3.在2个工作日内向户籍地发送协查请求进行核实;
4.由户籍地在7日内反馈;
5.收到户籍地反馈信息后及时答复当事人。
而广东户籍地收到外省现居住地发送的协查信息的,应在7日内反馈。
首问首接办到底,以后不用再返乡
以往开个婚育证明让群众返乡办理的消息常见于报端,群众怨气也大。现在,我市已提升了服务,即便是在办理婚育证明过程中,遇到核实、多部门协调的问题,都交由工作人员去处理,群众不需要“跑断腿儿”了。
注意事项
①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
②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仍可使用。
③我省户籍人口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的,可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代办等方式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申请,户籍地应及时进行办理,并邮寄给申请人或交代办人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