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立足“大应急”和“大联动”工作格局,协调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8月28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在江门市应急指挥中心三楼会商室召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二级、一级)预警审批、信息发布工作对接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叶劲川,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岑奕凡,及相关科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我市现行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含一级至四级)发布工作划分为分析会商、预警制作、审批、发布等环节是科学的,各个环节职责清晰、紧密相关、高效顺畅,符合我市实际情况,能满足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关于预警工作的要求。
会议同意,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二级、一级)审批、信息发布工作仍按照现行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即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实施。
建立健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有利于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救援力量迅速集成,救援资源迅速整合,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对能力。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