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企业员工主动发现并积极报告事故隐患,助力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现公布我市7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2月3日,开平市某卫浴有限公司机加车间员工发现车间有烟味,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排查,发现是抛光车间一名员工在车间吸烟并将烟头丢入装有抛光粉的塑料框内,导致塑料框冒烟。企业负责人立即组织扑灭火源,及时预防了一起火灾事故。公司按专项奖励制度,对报告隐患及参与排查处置的员工予以通报表扬并每人奖励现金100元。
案例二
2025年3月4日,台山市某燃料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员工发现加油站储油点“闲人免进”告示牌过小,不能起到提醒警示作用,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报告。接到员工报告后,公司迅速更换尺寸合适的告示牌,提升警示效果,强化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公司按照专项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奖励现金200元。
案例三
2025年3月13日,某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车间冷库地面结冰范围比较大,人员进出存在滑倒风险,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此项隐患问题。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核实,检查冷库温度设置状态,并对冷库温度进行调整,及时消除了该隐患问题。公司按照专项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奖励现金50元。
案例四
2025年4月1日,江门市某科技公司浸出车间5名员工发现公司的垃圾收集区域堆积易燃杂物与垃圾,存在火灾隐患,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迅速组织清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司按奖励制度,对5名报告隐患的员工每人奖励现金200元,共奖励1000元。
案例五
2025年5月22日,某新材料(江门)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生产打包作业时,打包设备按钮开关故障有漏电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立即组织排查,发现该按钮开关内部原件损坏并予以更换,及时消除了漏电隐患。公司按照专项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奖励现金50元。
案例六
2025年5月12日,江门市某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发现维修人员在车间维修电炉的星型下料器时只开具管道打开作业票,没有开具上锁挂牌作业票,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要求补办上锁挂牌作业票后方可作业。公司按照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奖励150元。
案例七
2025年6月24日,恩平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车间疏散通道被货物堵塞,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接报后立即组织疏通,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奖励现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