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月22日上午,江门海事局牵头以市安委会水上交通安全专责小组名义组织约谈会,对新会区兴源船务有限公司、新会区顺安船务有限公司、新会区锦顺船务有限公司、台山市港航船务有限公司、台山市万通船务有限公司等5家航运公司,就其内河船涉海运输问题进行了专项约谈。我局李健荣副调研员及江门市、新会区、台山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约谈会上,首先传达了相关文件要求,指出内河船涉海运输的危害和后果;随后,分别听取了各航运公司关于内河船涉海运输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包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施有效动态监控、对涉事船舶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股东、船长、船员的管理措施等。各部门围绕严防内河船舶出海问题,结合各自职责对航运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航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监控,加强岸基工作人员及船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