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jmyjj/gkmlpt/annualreport#335)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23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79639,传真:0750-327963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加强信息公开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多次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制定并发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两方面。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分级保密审查,全面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等。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类、行政执法类、办事指南类、工作动态类、财政预决算类、单位文件类等工作信息;通过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频道发布信息451条,通过“江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30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726条、南方号发布信息1829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2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强化公开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好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做好互动回应,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新增了数据发布和江门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栏,数据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9条,江门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题专栏发布信息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