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三防〔2021〕9号
各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全省进入2021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防总决定自4月15日起我省全面进入2021年汛期。我市各级各部门三防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履职。各市(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江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三防责任,严格执行防汛防风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处置,做好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工作;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做好强对流和强降雨天气防范措施,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