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对辖区内涉及苯乙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许可)和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并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对照《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请各县(市、区)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涉苯乙烯企业安全管理信息调度表(见附件2),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送至市局危化科(联系人:陈俊斌,联系电话:3279699)。
附件:1.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2.涉苯乙烯企业安全管理信息调度表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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