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征求<矿山安全培训规定>修订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矿山企业及有关矿山培训机构认真研究,并于2022 年3 月17日中午12时前将征集意见表(附件2)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人:游峰,电话:3279253)
请迅速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和有关矿山培训机构。
附件: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征求<矿山安全培训规定>修订意见的函》
2.《矿山安全培训规定》修订征集意见表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