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2〕52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的通知》(粤应急函〔202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