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趋势展望
预计5月与历史同期相比,我市雨量偏多3成左右,各地介于310~510毫米;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1.0℃,月最高气温36℃。
(一)雨情:预计,月内有6次主要的降水过程,大致出现在:上旬前期(大雨、局部暴雨)、上旬后期(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中旬中期(大雨到暴雨)、中旬后期(暴雨,局部大暴雨)、下旬前期(暴雨)、下旬中后期(暴雨,局部大暴雨)。


(二)风情:5月热带气旋影响我市的可能性小。据统计,2021-2025年5月份平均0.2个台风影响江门。
(三)水情:4月份西江干流水道马口水文站月平均流量4560立方米每秒,较常年同期少22%。5月1日,34宗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635.51百万方,较常年同期多8%,蓄水总量占总正常库容比例为49%,可用水量494.08百万方,占总兴利库容比例为42%;21宗供水水库蓄水总量457.32百万方,较常年同期多5%,可用水量335.78百万方,占兴利库容比例43%。


二、工作建议
(一)强化三防工作责任。5月份进入阶段性强降雨强对流多发频发季节,致灾风险增加。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责任制,提前部署防御措施;强降雨期间,相关三防责任人要做好工作提醒,特别是一些涉及山塘水库、旅游景区、河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内涝点巡查的一线责任人要全面履职到位。
(二)加强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变化,针对突发短时强降雨和夜间降雨,加强短临预警、暴雨重现期预警和夜间防范提醒,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发布暴雨红色预警的县(市、区)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公众宣传引导,多渠道广泛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
(三)强化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的安全防范。针对5月“龙舟水”阶段强降雨、强对流多发频发的特点,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和巡查值守,紧盯山洪沟口、狭窄行洪沟道、河道边的养老院、施工工地、工棚等重点地区,加强山洪预警和人员转移,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避免因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铁路、公路沿线巡查除险和安全管控。住建和城管部门要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落实易积水路段的监控、警示、防触电等措施。加强在建工地、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等防风加固措施,严格要求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作业在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海上安全防范,海上渔船要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六个百分百”要求,做到不安全、不出海。加强对川岛航线、渡口渡船的监控,根据强对流天气情况,强化“叫应”提醒,达到停航标准的,必须采取停航措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镇(街)要做好户外大型活动管控,强对流天气期间,暂停户外大型活动的开展,引导群众避险。
(四)强化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制度,以及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和避险转移“四个一律”等工作机制,将“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措施抓实抓到位,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压实各行业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要加强福利院、养老院、学校等重要场所隐患排查,必要时采取转移安置或停工、停课等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险情和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信息畅通无阻。相关单位要向可能发生灾害的基层一线预置抢险力量和装备,提前向转移安置点调拨生活保障物资。要及时检查手摇报警器、乡村大喇叭、卫星电话、对讲机等设备正常使用情况,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同时,加强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提升抢险救援的效率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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