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生办〔2019〕27号
转发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应急规〔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办反映。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
江安生办〔2019〕27号
转发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应急规〔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办反映。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