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运用减半征收和延期缴纳免收滞纳金两项政策,双管齐下,分阶段推进,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纾缓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方面明确自2020年2月起,根据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至2020年6月。另一方面同步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确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实施减征、降费以及延缴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市医疗保障局将协同税务部门,推动各地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日常经办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不要求到现场办理,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风险。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