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守护群众“救命钱”、优化医保便民服务等工作呈现新质效,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截至12月,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404.81万人,其中,职工医保169.6万人,居民医保235.21万人。
一、群众医疗保障内涵更加充实
一是参保扩面更加精准。深挖新业态从业人员、学生、新生儿、缴费失败人员等重点人群,通过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优化新生儿等参保条件、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等措施,积极推动居民医保中途参保和集中参保发动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参保任务完成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待遇保障更加有力。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持续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做好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等待遇保障,扎实推进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040元和350元。三是制度改革更加深化。施行新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优化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制定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程等重要政策文件。四是多层次保障更可持续。完善大病保险服务协议和经办业务管理规程,制定全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同步修订经办规程。制定新一期医养结合补充保险实施方案,持续优化“邑康保”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建设和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二、群众医药费用减负更加有力
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2024年版DIP病种分值库和系数,加大对日间手术、高难度病种、中医创新、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等发展力度。建立DIP运行监测机制,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二是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开展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调价评估,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实每月医药价格监测与发布制度。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24年10月1日实施。落实国家、省4个批次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治理,对我市34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不同幅度的下调。三是药耗带量采购提速扩面。落实第九批国采等16批药品和国家冠脉支架续约等19批耗材集采和使用工作,执行中的批次均达到序时进度。四是多渠道保障群众用药。扩大国谈药品“双通道”、单独支付保障范围,纳入药品数均增加至500个以上,全市超40万人次进行医保结算。五是全面推进村卫生站纳入医保结算。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建设“村医通”系统,优化经办工作指引,深入开展现场督导,推进全市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医保结算实现全覆盖。
三、群众医保“救命钱”更加安全
一是做实常态化监管。聚焦中医药类和妇女儿童专科医疗机构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对象开展交叉检查,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整改工作,开展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同时落实全覆盖检查工作。二是保障基金平稳运行。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修订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召开全市医保基金风险防范工作会议,联合财政部门每月进行督办通报,并制定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同时通过建立医保支付监测机制、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等措施,努力缓解赤字压力。三是做亮法治建设。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工作指引等,严格遵循有关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提升法治能力。
四、群众医疗保障服务更加便捷
一是优化公共服务措施。进一步推进医保经办高频事项下沉覆盖全市70%以上村(社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17项高频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二是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00%覆盖。做好2064家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三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在“粤医保”上线58项医保经办事项,位于全省前列。全市共378.52万人注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94.4%。200多家药店在全省率先实现医保个账购药应用服务,2家医药机构上线人脸识别就医购药服务,1484家两定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实现就医、购药“刷脸”支付、医保线上购药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