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工作局: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2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经研究,现就第2020006号政协提案《关于江门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定位及发展建议的提案》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积极推进粤港澳医疗保障合作,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合作,落实将在我市就业、就读、居住的港澳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与我市职工、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是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的港澳人员,可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在我市以职工身份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人员,退休后可按规定继续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三是在我市就业参保的港澳人员在本市就读(含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子女和新生儿,可自愿选择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是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港澳人员,可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五是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员可以城乡居民身份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截至2020年3月底,香港和澳门居民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为 3989人和348人,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为6060人和 1181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统一部署,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医保局第41号令)的规定,一是切实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其生活便利化,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二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深化共识,将党中央、国务院对港澳居民的关怀传递到位。三是主动开展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港澳居民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满意度。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邹凌峰,联系电话:399297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