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
转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收悉,根据办理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意见,现就鹤山市代表团黄雪梅代表关于“医保转诊证明应该加快取消”的建议,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级诊疗对明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及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出要求
一是国家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通过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印发的《江门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江府办函〔2016〕222 号)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出了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体系,强化医保政策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导向作用,科学合理引导基层首诊等主要措施。我市医保市内住院转诊制度适用范围主要是按照分级诊疗区域就诊目标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同时结合我市医保政策市级统筹前实际情况和医疗资源区域配置现状(市直3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江门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均在蓬江区,蓬江、江海两区区级医疗机构服务承载能力相对较弱)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三是根据《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动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17〕376号)规定,在省规定的建立转诊管理体系、明确转诊原则、把握转诊指征、搭建转诊平台、规范转诊服务流程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我市双向转诊的原则、基本程序和相关要求。
二、我市医保市内住院转诊制度是配合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
我市医保市内转诊制度只是医保待遇标准的规定,具体转诊指征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卫生健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医保市内转诊制度通过发挥医保政策的导向作用,配合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参保人可根据跨市区就业、居住等自身情况选择就近就医,按规定办理医保市内转诊住院医疗机构费用可连续计算起付标准;参保人在蓬江区、江海区两区长期居住以及单位派驻在蓬江区、江海区两区工作办理备案后,门诊就医,或因急诊、抢救需在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都可不用办理医保市内转诊手续。同时,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动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患者病情、结合转诊指征符合上转的,医疗机构应按照转诊原则,启动上转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医保省级统筹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市双向转诊制度,畅通双向转诊通道,为参保患者提供更便捷的就医转诊综合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确保参保人根据病情需要得到合理必要和便利的医疗服务,更好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