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121号提案《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不断深化“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目前我市已落实 “紧密型医联体”内上下转诊连续计算起付标准,上转支付起付标准差额,下转不设起付标准。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为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发展,将试点分院医疗机构系数提高,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达到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同病种分值标准。下一步探索将紧密型“医联体”作为医保决算主体进行打包付费,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增强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加强健康管理、实施分级诊疗的内在动力。
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药品联合集中采购等费用腾出空间,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机构,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做好成本监审、各级医院之间价格水平的衔接,以及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倾斜,向中医药倾斜,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