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
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183号提案《关于加快理顺机构改革后续问题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职能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能,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能,市发改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以及原市卫生计生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职能划转组成。本次机构改革未能同步设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目前仍由市社保局负责。因此,造成医疗保障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分属不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管办脱节、运行不畅的问题,既不利于医保服务的统一提供和医保资金的统一监管,也制约了医保制度的改革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建议我市尽快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搭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医保服务网络。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直接面向参保群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关系到群众对政府医疗保障工作的感受和认可,作用十分重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加强与编制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配合开展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加强与市社保局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效能,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办事需求。
此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