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根据江门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1184政协提案,结合我局职能,经研究,现就第2020126号政协提案《关爱阿尔兹海默病长者,创建我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尽快探索和建立我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建议
长期护理保险是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我国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其中我省广州市纳入了试点范围;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群,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经过数年发展,全国试点城市逐步增加到35个,但我省仍仅有广州市纳入试点。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进一步增加14个市(州、区)为试点城市,并强调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我省仍没有新增加城市纳入试点。建议当前我市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医养结合补充保险项目为主,使群众尤其是政府兜底保障的特殊困难群体减轻医疗、护理负担,得到更好的养老照护服务,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江门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
二、关于“医保对养老照护机构的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的建议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中心和护理院均可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各医养结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