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政协第十四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2148号提案,现结合我局职能,现就《关于加强我市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完善现行医保支付制度,制定中医药诊疗分值计算法问题。为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2020年我市首次探索建立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医病种分值库,病种数为10个,适当提高中医病种分值;为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收集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和评议组织评议,2021年我市中医病种分值库增加到31个;今年我市将根据省制定的全省统一的中医病种分值库,结合全市医疗费用数据情况,动态调整我市中医病种分值库和分值,鼓励临床开展中医特色病种。
二、关于积极主动向省有关部门反映,探讨破解中药饮片医保支付难题问题。我市积极主动向省有关部门反映,2020年1月7日,省局复函明确提出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二)主要成分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规定的基金予以支付的药品范围。同时,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50号,以下简称《2022年版药品目录》)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2022年版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我市严格贯彻落实《2022年版药品目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院合理使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