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障就是使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开平市医保局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六个到位”,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医保力量。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局迅速制定《开平市医疗保障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确保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迅速到位。
二是救治保障到位。严格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影响救治。对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的全部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解除患者救治后顾之忧。对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实现新冠肺炎CT筛查“零自费”,消除筛查对象对CT门诊费用的疑虑,助力“早发现”工作,抑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及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2月份医保预付金,如向开平市中心医院预付疫情防控专项医保资金100万元,减轻医院垫付压力,确保为疫情防控做好救治保障。
三是医保服务到位。与社保部门联合开通医保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马上办、简化办,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与税务部门联合制定《疫情防控城乡保险工作指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简化医保服务流程,大力倡导“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对非急办事项采取延迟办,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实行“不接触”办事,确实需要到窗口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防控风险。同时,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实施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并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四是价格监测到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监测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对定点药店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和供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挥民众监督作用,对民众反映的疫情期间商家各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沟通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查处,全力维护医药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设立户外电子显示屏,并通过悬挂横额、张贴宣传海报和网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有关医保政策宣传解读,解除群众看病就医顾虑,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六是联防联控到位。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联防联控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相关异常情况,迅速核实,及时处置。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同时,认真做好单位员工疫情排查工作,逐人登记去向、接触人群、身体状况,按时报告。全体党员干部服从大局,严守纪律,积极响应机关工委工作要求,组织了疫情防控预备队,为全市的防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开平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