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
2019年度文书档案整理约5000份,会计凭证约50本,账本约25本,人事档案约5本。文书档案按照文件整理规则(即新方法)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含文件汇编),其它档案按立卷方式归档。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2019年档案自签订协议日起四个月内完成。
2.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1.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对上述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分类、起钉、整理、托表、去污除尘、录入、打印、编目、刻录电子数据光盘、装订、入盒、编写归档说明及统计台账等工作,在整理过程中不能丢失、不能损坏档案材料。
2.卷内文件,排列条理。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排列在一起。同一份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同一份文件审核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材料按文件的重要程度和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3.编制页号,不重不漏。卷内文件材料应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
4.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准确清晰。题名即文件的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不能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能反映实质内容的要拟写题名,外加“〔 〕”号。对“任免通知”、“表彰决定”等文件的题名通常只标注一个或部分人名,著录时需在题名之后,加上该文涉及的本单位其他有关人员的名字,并外加“〔 〕”号。
5.装订案卷,整齐结实。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要加边,对破损或大小不一的文件,要加以修复、折叠,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装订案卷要整齐、结实、美观。不得将文件放倒、放反、放斜。左侧装订的卷要左侧、下沿取齐,文件要与卷皮下沿取齐,装订时不得订住文字,也不能漏订,单份文件归档要采用304不锈钢装,案卷应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孔距要适当,用线绳装订,要勒紧,结头结在背面。
二、项目达到目标和安全
通过向档案整理中介服务公司购买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保证档案资料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原件和内容信息的安全,严防在档案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现象,并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的质量。在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按江门市档案局规定的档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进行数字化加工,确保能通过江门市档案局验收。
三、中介服务公司资质
1.具有江门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供应商资格的档案整理中介服务机构;
2.在原江门市档案局登记备案的档案整理中介服务机构(需提交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3.在江门市蓬江区内具有经本地工商部门注册的固定经营场所;
4.具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中级以上(含中级)档案职称的档案整理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
5.服务商需对此项目配备不少于8人的工作团队,整理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拟安排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档案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
6.必须具备独立的数字化加工室,加工室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做到全方位监控;
7.有多年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
8.服务商网上询价时要提供上述1-7点要求的文件说明及证明材料,第6点必须提供图片以作说明;
9.服务商的确定方式为综合上述要件考虑;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11.以上1-7点不达要求的,询价不受理。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能分拆报价,总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3万元,服务商所报总价不能超过此上限金额。
五、付款办法
本项目分两次支付,采购方在签订采购合同确认后,第一次支付项目金额的80%;第二次支付余款,待项目验收后据实列支。
六、保密责任
(一)供应服务商应与档案整理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并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在本项目进行期间及完结后,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下载、留存、持有、告知、公布、发布和使用本项目档案信息。
(二)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服务商聘请的档案整理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档案资料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供应服务商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协助采购人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三)供应服务商如未能履行职责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造成泄密,采购人可依照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服务商未按期完工,每延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总价款0.5‰的违约金,但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服务商对整理期间出现的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若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我局有权取消业务合作或终止已开始的合作,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项目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即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
九、接收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1.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后报价。
2.接收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2楼办公室1)。
十、联系事项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2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0-3992993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附表:项目评审标准
项目购买服务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