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现公开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
一、服务范围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业务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
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一)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决策实施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并提出法律分析意见;
(二)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负责起草的地方性立法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参与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协助法律文书和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和修订;
(四)协助起草、修改、审查以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参与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的听证、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行政调解、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接待、处置和舆情控制;
(七)受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执行、申诉、抗诉等案件处理;
(八)协助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指导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最高限额为9800元/半年,代理第三条第(七)项服务内容,实行一案一议,但收费标准不超过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80%;此次项目经费预算9800元,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且该所在江门市区(包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有常设机构;候选律师必须是江门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政府工作规则,热心政府法律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
(四)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选派的服务团队律师人数必须2人以上,均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服务团队律师中如有行政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律师团队应同时配备至少1名律师助理;
(六)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原则上在2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被聘请方未按照服务响应要求执行的,聘请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按1600元/月进行结算,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七)国家、省、市有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聘请方与聘任法律顾问在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要求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依法、准确、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二)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三)不得利用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四)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五)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请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本人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及时申请回避,并由被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作出决定;
(六)与聘请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评分办法及标准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
1.价格评审评定(30分)
重点评定:承诺服务价格高低。
2.律师事务所评定(20分)
重点评定:管理规范;律师队伍稳定(人员变动情况);信誉度(社会评价)。
3.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评定(40分)
重点评定:执业方向(近三年代理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的行政案件情况(团队成员主办案件,列表),10分);执业水平(团队成员在行政法领域取得的成果或荣誉,10分);顾问经验(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年限,10分);行政执法法律实务经验(团队成员服务于行政执法法律业务的年限和能力,10分)。
4.法律顾问合同评定(10分)
重点评定:合同应对服务承诺程度。
八、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简介(含律师事务所主要管理制度、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近3年人员增减情况。
2.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法律顾问单位、办理的行政案件、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3.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律师事务公章。
九、违约责任
被聘请方须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被聘请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并赔付聘请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聘请方的考核;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聘请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聘请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聘请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聘请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0号8幢212室
联 系 人:劳泰霖
联系电话:0750-3982993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6月29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