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病案编码和结算清单管理专项委托调研项目。
二、实施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是从签订协议之日到2021年9月底完成。
三、服务内容
(一)实地走访调研。选取我市若干名市级编码专家,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个市区相关医疗机构代表在病案编码和结算清单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以及对我市2021年公立医疗机构病案编码和结算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制定我市病案编码和结算清单督导提升计划。
(二)编码现场督导。一是邀请国家或省级编码专家对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编码人员实施现场督导;二是聘请市级或者县级编码专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编码人员实施现场督导。
(三)提交调研报告。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现场教学督导情况,提交调研报告。
(四)落实经费保障。落实调研、编码现场督导期间专家的聘请、交通、食宿、资料、场地安排等经费保障。
四、服务方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方应开展过同类工作的第三方辅助服务经验。五、项目经费
本次服务报价最高限价共为80,000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经费采用分期支付办法,签订协议并收到服务方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购买方支付项目经费的9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收到服务方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10%的项目经费。
六、确定中选服务方
若有多家供应商竞投,采购方成立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将综合考虑有政府部门或相关评估工作经验者优先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2楼
联 系 人:李伟贤
联系电话:0750-3992981
九、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1年7月9日-7月13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